3.5 安监部门主要职责


3.5.1 熟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以及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要求;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5.2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监督制度。
3.5.3 组织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记录,督促隐患整改。
3.5.4 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5.5 对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5.6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条文说明
3.5 安监部门主要职责
3.5.1 安监部门有关人员应熟悉有关消防法规以及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这是胜任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基础。
3.5.2 年度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监督制度,是有序开展工作和规范消防安全监督的需要,应报送单位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消防安全监督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和考核等。
3.5.3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定期的、上级要求的、季节性和专项检查等。
3.5.4 从监督角度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使其全面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还要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能够调动资源较快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3.5.5 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明确职责。为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应对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生问题或造成后果,应进行考核。
3.5.6 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这也是有利于单位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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